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十四五”期间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就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供给 (一)总体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六稳”“六保”战略任务,加强和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纾困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巩固和完善差异化定位、有序竞争的金融供给格局。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扩展服务覆盖面。稳步增加银行业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供给,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丰富普惠保险产品和业务,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和保障服务。 (二)工作目标。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继续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即此类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
发布时间:
2022
-
04
-
12
浏览次数:1503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地方金融组织第三章 发展服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五章 风险防范处置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业务活动,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引导地方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金融组织及其业务活动,地方金融发展服务、监督管理、风险防范处置,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例所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授权地方监督管理的从事地方金融业务的其他组织。第三条 地方金融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并重,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合法、自主、稳健经营,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全省地方金融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
2022
-
03
-
24
浏览次数:1506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 中小微企业是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有效促进了中小微企业融资。但受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制约,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贷款占比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推动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各类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在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的前提下,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深化大数据应用,支持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
2021
-
12
-
31
浏览次数:1499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出台措施,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对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坚持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金融资源配置与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更加匹配,保证各类所有制经济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聚焦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重点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增...
发布时间:
2020
-
10
-
15
浏览次数:124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为主动适应融资担保行业改革转型要求,促进行业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为导向,以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基础,以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融资担保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为抓手,加快发展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新型融资担保行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对于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融资担保业务,尊重其准公共产品属性,政府给予大力扶持;对于其他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其按照市场规律积极创新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加快行业法治建设,推进科学监管,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合规经营,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同时为发展预留空间;坚持发展导向,以规范促发展,把握好规范经营与创新发展的平衡。 (三)发展目标。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减量增质”、做精做强,培育一批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基本形成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稳健运行的机...
发布时间:
2020
-
10
-
06
浏览次数: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