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中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焦财政支农兴农,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助力脱贫成果有效巩固,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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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保障。
市财政局克服疫情影响、市级财力紧张等重重困难,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1—6月,全市农业农村支出44亿元,较2021年同期39.51亿元,增长4.47亿元,增长率11.32%,高于全市2.2%一般公共预算增幅,为全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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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发挥涉农整合效力。
全市计划整合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26.63亿元,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安排产业发展项目1738个、14.2亿元,占计划整合资金总量的53.3%(中省财政衔接资金产业占比59.7%),其中通过奖补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返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创业就业增收项目436个、资金1.79亿元;安排涉农整合资金4584万元积极支持产业到户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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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及时兑付惠农补贴。
市财政局通过积极汇报争取,今年共安排全市各类农业补贴3.29亿元,较2021年3.06亿元增长7.5%,其中:地力补助2.6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0.11亿元,实际种粮补贴0.58亿元。截至目前已全部兑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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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消费帮扶促进增收。
持续做好消费帮扶工作,全市2850个预算单位共预留2022年度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额1802.31万元。截至目前全市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已完成采购2499万元,位居全省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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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加大推广以工代赈。
积极支持县区在涉农整合基础设施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得低于财政资金投入的15%(测算可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9900万元,其中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500万元),拓宽农村就业渠道,持续增加农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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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
支持涉农整合资金倾斜投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同时安排3.09亿元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规范联农带农机制,明确要求县区按照政策规定以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级集体经济、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发展,避免简单入股分红,确保群众充分受益。支持村级将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农村山水林田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微小型工程项目,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增加村级组织和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