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我省加大融资担保奖补范围,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日期: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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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奖补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融资担保奖补支持力度,扩大担保业务覆盖面,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助力稳就业、保市场主体。
今年,受疫情和国内外因素叠加影响,规模小、底子薄、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遭遇的挑战愈发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货币政策以就业优先为导向的要求,我们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
一是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创业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保费补贴。为加快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推进,不增加贷款主体融资成本,省财政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阶段性免收担保费,并且给予1%的保费补贴,预计将支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亿元以上,直接扶持创业2万人,带动就业5万人。
二是对个人经营性担保业务给予补贴。面大量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主力支撑。目前已有的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仅针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对个体工商户贷款担保业务不予补贴。为有效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省财政按照不高于1.5%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对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给予补贴,单笔补贴费率不超过1%。预计将引导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5%左右。
三是建立银担合作业务奖励机制。为进一步简化银担合作业务流程,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我省大力推广“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开展,对年度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规模排名靠前的在陕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批量担保业务增量部分的2‰给予奖励,单家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预计可撬动银担“总对总”批量业务规模增加上百亿元。
四是发挥再担保的体系引领作用。再担保公司作为体系建设与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推进的牵头单位,在银担分险业务合作中承担20%的风险责任。省财政厅对再担保公司开展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再担保业务按照0.5%与实际再担保费率之差给予补贴,对银担“总对总”批量业务,按照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推动体系业务规模不断拓展,服务更多小微企业和“三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持续做好财政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发展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获得性,服务陕西经济发展大局。
稿件来源:陕西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