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4日《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正式出台,该条例全文7章62条,其中对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规范与监管、金融发展与服务、风险防范与处置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提供了基本遵循,对推动我省建设地方金融体系,保障地方金融安全稳定,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快陕西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条例在出台之前,曾多次征求省政府和地方金融组织的意见。在2021年7月27日省司法厅主持召开的意见征集会上,我司发展研究部相关人员提出的“地方金融组应当织按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或者批准的区域和经营范围开展金融业务活动”“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以及"省政府统筹地方金融发展与稳定,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和本省有关部署”等三条建议,在我省最终出台的《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中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