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合作担保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践行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责任担当,强化疫情期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实体经济和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能力,按照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功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现就有关合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各合作担保机构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和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服务企业,加强银担合作,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企业解困,以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示融资担保的行业价值和社会责任。
二、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企业融资需求
各合作担保机构按照经省工信厅发布的《全省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名单(保供企业)的通告》确定的疫情防控保供企业,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评审及担保手续,提供快速担保服务,在银行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完成企业授信审批后,施行“见贷即保”,执行不超过1%/年的担保费率,银担双方按2:8比例共担风险。省再担保公司对各合作担保机构在2021年12月23日至管控结束期间新发生的疫情防控保供企业担保项目提供再担保,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范围的业务按照40%的比例分担风险责任,对未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范围的业务按照20%的比例分担风险责任,并免收再担保费。
各合作担保机构对其他保障企业和疫情防控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和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运输等的企业,也要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简化担保程序,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全力支持有关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各项生产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做好在保企业续保服务
各合作担保机构要对存量业务进行全面梳理,主动了解客户需求和困难,做好在保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的续保工作,保障企业融资服务平稳衔接。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物流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积极采取续保政策,支持银行继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要积极协调银行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帮助在保 企业顺利渡过难关。
四、提高担保代偿、再担保代偿补偿效率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合作担保机构对却无还款能力的担保客户,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担保代偿义务,并视情况适当延长客户担保代偿还款期限,逐步化解风险;对符合核销条件的担保代偿,可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各合作担保机构要高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优化担保代偿流程,及时向省再担保公司提出代偿补偿申请。省再担保公司将加快代偿补偿项目审核,对符合代偿补偿条件的项目,及时按责任分担比例拨付代偿补偿资金,为合作担保机构提供代偿资金补充,支持其提升代偿能力和信用水平。
五、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合作担保机构要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随时相应续贷续保、新增融资等需求;要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事效率,减少与银行重复性工作,多采用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远程方式与在保企业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对有紧急融资担保需求的企业,要实行特事特办。
六、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政策贯彻落实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合作担保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协调,发现政策执行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再担保公司报告、反应,切实保障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真正惠及疫情防控保供企业以及广大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易受疫情影响的实体经济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