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财办金〔2019〕82号)文件精神,经省财政厅审批,省再担保公司从其代管的“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专户,向市县财政部门及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拨付风险补偿奖补资金3277.8万元,其中向西安市财政局、咸阳市财政局、汉中市财政局、榆林财政局、吴堡县财政局、清涧县财政局、佳县财政局拨付风险补偿资金池奖补资金1950万元,向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拨付代偿补偿资金1327.8万元。
本次风险补偿奖补资金的拨付,标志着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正式落地。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池初步规模为2亿元,主要用于对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市县风险补偿资金池奖补,是省财政厅为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门设立的行业扶持政策,极大地补充了担保机构流动性,降低了担保机构的业务风险,是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省再担保公司将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龙头作用,在风险补偿等机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牵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深入推进我省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合作机制,加强业务创新力度,扩大政银担业务规模,切实缓解我省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