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担保动态
2017年第3期(总第7期)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24日
本期要目
☆ 体系简讯
一、省再担保公司与金控国际、铜川担保开展战略合作
二、省再担保公司联手开源证券拓展企业债再担保业务
☆ 行业动态
一、2017年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监管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二、各省再担保机构强化自身建设,积极支持中小微及“三农”发展
☆ 政策导向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草案)》
☆ 业务论坛
国资再担保能否唤回银行对民营担保信任
☆ 体系简讯
省再担保公司与金控国际、铜川担保开展战略合作
2017年6月,省再担保公司、金控国际和铜川担保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以铜川市财经发展基金、产业合作发展基金、基础设施建设、PPP基金及铜川市产业升级为合作标的,通过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协同合作,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粘合机制,为铜川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省再担保公司联手开源证券拓展企业债再担保
2017年7月11日,省再担保公司、开源证券和重庆兴农担保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旨在渠道开拓建设、债券发行增信、风险管理和控制等多领域开展合作。三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陕西省企业债发展,优化陕西区域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水平,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扶贫攻坚工作打开资本市场道路。
该业务将通过开源证券作为企业债产品主承销商,兴农担保为企业债项目提供直接担保,陕西再担保与各地市政府性担保机构按比例承担责任的“证券+担保+再担保”方式开展。
☆ 行业动态
2017年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监管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6月7日-8号,国家银监会组织在广州顺德召开了2017年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监管工作会议,各省(区、市)融资担保机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及省级再担保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国家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作了重要讲话,部分省级监管部门、协会和担保机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会上还分组学习讨论了李均锋主任讲话,并就《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有关配套制度(讨论稿)进行了研讨。会议主要精神如下:
一、全国融资担保行业改革发展及监管情况
(一)行业总体发展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全国融资担保行业总资产13500亿元,净资产11154亿元,实收资本1022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7.7%、7%和8.3%。共有法人机构6763家,法人机构数量较上年末减少577家,机构数量连续4年下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389家,较上年末增加197家,民营担保机构4374家,较上年末减少774家。全行业在保余额2.93万亿元,其中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04万亿元,比上年末下降7.8%;非融资担保在保余额0.5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4.7%;再担保在保余额0.34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4.4%。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余额1.5万亿元,涉农担保在保余额2200亿元,全年实现担保业务收入358亿元,比上年下降8.2%;净利润12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2%。2016年行业新增代偿598亿元,融资担保代偿率3.3%;年末担保准备金1012亿元、担保代偿余额1361亿元,代偿拨备率74%。《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草案)》即将颁布实施,《条例》相关配套制度正在起草。
全国担保行业总体呈现“两增两降”和“一高一新”的特点,“两增”是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规模和非融业务规模增长;“两降”是指民营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和全国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有所下降;“一高”是指担保代偿高,新增担保代偿规模、担保代偿率、担保代偿余额都处于历史高位;“一新”是指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公司注册成立。
(二)行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文件精神,中省各级政府部门认真抓好 贯彻落实。截至2016年底,已有27个省(区、市)出台了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文件或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使用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地方担保机构建设,工信部联合财政部安排15.9亿元专项资金开展中小企业代偿补偿试点,人民银行联合地方监管机构推进融资担保机构接入人行征信系统;天津、吉林、黑龙江等省市设立补贴、奖励性资金,用于担保代偿补贴;上海设立了50亿元的融资担保基金;北京出台了支持投贷联动的专门政策;重庆、四川等地为融资担保机构大幅减轻税负;安徽、广西、湖北、贵州等省市出台政策,降低或取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盈利性指标考核;广西、江苏参照安徽担保“4321”风险分担模式开展试点;宁夏设立了农业贷款担保基金,承担30%的担保责任风险分担。
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定位及方向
(一)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定位
融资担保机构是为小微三农增信、为银行分险、搭桥连接双方信息的第三方机构,发展融资担保目的在于能够使金融资金更为精准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担保业务是融资担保机构的主业,纯化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业务是今后的监管导向。银行担保贷款业务应该作为融资担保业务的主要方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尤其是政策性机构应该按照政策导向,专注做好政策性担保业务。融资担保作为准公共产品,需通过政府主导的方式提供,由中央、地方财政提供持续补充的消耗性专项资金。
(二)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方向
一是坚持“减量增质”、做精做强,深化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继续通过引导、监管等手段,加快民营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退出;支持有实力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重点是省级机构,开展行业整合,通过兼并重组,快速做强做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商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确原则上不再准入民营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各地新设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也需要有较大的注册资本规模。二是把握分散风险实质,探索再担保的有效机制。要确保省级再担保机构的政策性、专注性和特殊性。省级再担保机构需要财政全额出资,取消盈利要求,并在资本金持续补充、损失补偿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使省级再担保机构专注于再担保业务。要推动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作为融资担保体系的核心,牵头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进行总队总合作,努力成为政府扶持融资担保发展政策的实施平台,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对融资担保机构的再担保服务和业务政策指导。三是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内部管理。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专业人才团队建设,大胆创新担保产品,主动开发客户,积极探索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努力提高自身的商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健全完善绩效考评机制。要求各地政府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的考评指导意见或办法,将担保业务规模、户数、合理的担保代偿率等情况作为重要考评因素,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不应考核盈利类指标,对政府性担保机构的盈利指标考核权重合计不要超过20%。五是深化银担合作机制改革。要求各地政府切实发挥支持和引导作用,尽快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进行总对总合作。
三、融资担保行业监管重点
会议要求加强监管,严守底线,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做好《条例》出台及配套制度制定工作。各省(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条例》的实施细则,及时报联席会备案。二是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加强监管。积极推进分类监管,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现场检查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做好机构退出工作。三是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时刻注意、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高度关注热衷于从事高风险业务、潜在风险较大的融资担保机构,稳妥处置由于部分融资担保机构退出市场可能带来的风险。四是积极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预案。
各省再担保机构强化自身建设,积极支持中小微及“三农”发展
云南
云南再担保公司成立两周年,贷款担保近百亿
2017年5月24日,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两周年政银担企合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该公司成立两年以来,累计为500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95.95亿元,在保余额达到86.24亿元。到2020年末,该公司力争担保规模达到500亿元以上。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是在国家提出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背景下,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属国有企业,于2015年5月20日正式成立。(来源:云南网)
山东
苏宁金融携手山东再担保集团为小微企业 “输血”
苏宁金融近日携手山东省再担保集团,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提供助力。此次苏宁金融与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此类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通过双方的准入条件,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由苏宁金融小贷公司作为资金方进行放款,合作期限为一年,总额度5亿元。(齐鲁晚报)
宁夏
西部担保打造宁夏综合性金融人才培养基地
成立于2014年7月的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短短两年多时间就成功引进和培养一大批高素质金融人才,不仅满足公司自身发展的需求,还主动承担起了为银川市乃至宁夏区内培养和输送金融人才的职责,被誉为“宁夏综合性金融人才的培养基地”。目前,已累计向域内多家金融机构、国有平台公司输送多名金融人才,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重要岗位。同时,一些域外金融企业也不断向西部担保的管理团队伸出橄榄枝,欲将“西担模式”复制到当地。(中国金融新闻网)
内蒙古
内蒙古金融办部署全区融资担保工作
2017年5月19日,内蒙古全区融资担保工作会暨高管人员培训会召开。会议总结了2016年全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和监管情况,安排部署2017年融资担保工作。会议深刻剖析了行业发展存在的“四难、四弱”问题,即信用积累难、市场开拓难、风险分担难、不良处置难,资金实力弱、人才队伍弱、公司治理弱、创新能力弱。精准分析了行业发展面临的市场需求、政策利好、改革驱动、区域战略增长极等方面的机遇。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全区融资担保法人机构139家,注册资金总规模185.5亿元,全区融资担保机构在保责任余额271.4亿元,新增担保额26.5亿元,历年累计为5.7万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2031亿元。(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广东
广东再担保获得六个AAA评级的省级再担保机构
近日,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再担保”)正式获得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AAA信用评定,成为全国首家获得国内6大主流评级机构A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的省级再担保机构,为进一步缓解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融资贵局面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带来重大利好。
截至2017年6月,广东再担保注册资本由最初的20亿元增至60.1亿元,公司的资本实力跻身全国融资担保行业第三。据该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省级再担保机构,该公司依托AAA信用等级,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部署,与各地市政府合作,构建覆盖全省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截至目前已发起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11家,为有效缓解各地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抓手和保障。
同时,重点加强与广东省内各大金融、担保机构的合作,搭建多层次的“政银担”合作平台,推动该省融资担保行业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的建设,为担保机构争取了一系列优惠合作条件,为中小微企业及“三农”长远发展创造了更加多元、健康的投融资环境。(财经网)
江苏
江苏再担保开展大走访,让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更有力
2017年4月起,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组织公司党员干部开展“大走访”,截至目前已走访近百家中小微企业。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合作机构、基层单位员工,探索金融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的新产品和新机制,同时提高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
担保机构,是该集团“大走访”活动的重点范围之一。担保是制造业企业、小微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方式。长期以来,担保费是担保公司主要盈利来源。“公司拿着不足2%的担保费,承担着100%的风险,还担心随时会被银行降低授信额度。”泰州国信担保公司负责人说。针对担保行业的普遍问题,通过“大走访”,探索如何发挥再担保集团的资金渠道优势和风险管理优势,帮助担保机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推动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提高贷款获得能力。(新华报业网)
河南
河南落地“比例担保贷”
2017年7月7日,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与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担保集团公司”)签署了“比例担保贷”业务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河南省探索构建“银政担”风险共担机制再进一步。
长期以来,融资担保作为连接银企的纽带,一头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一头为银行分担风险。在与银行合作中,担保公司几乎承担了全部风险,借款企业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公司全额代偿。在经济下行周期,担保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压力。
河南省政府金融办融资担保处处长鞠亚指出,开展“比例担保贷”一方面有助于建设银行密切政银关系,扩大与政府性担保机构的合作,促进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有助于全省担保机构拓宽与银行合作渠道,合理分担风险,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协议,“比例担保贷”将重点扶持单户贷款余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由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建设银行风险共担,其中担保机构与建设银行按8∶2的比例分担风险。根据双方约定,下一步还将有序在全省市、县推广“比例担保贷”业务。 “比例担保贷”业务由河南省担保集团公司进行再担保增信,同时由市县担保机构提供部分担保责任,着力构建“银政贷”风险共担机制。业内专家分析,这种省级平台牵头、市县级机构为体系成员的格局,将改变以往各担保公司的“孤军作战”,使得银行与担保两个体系的对接更加顺畅。(河南担保官网)
北京
北京再担保服务中小微,承保规模突破3000亿元
北京唯一一家政策性再担保机构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担保公司”)近日发布,2017年一季度再担保公司新增再担保总额59.41亿元,累计实现再担保承保规模突破3000亿元大关,进一步完善了首都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金融体系建设。
记者了解到,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信部与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国首家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是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的会长单位,也是北京市实施公共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重要载体。公司当前资本金规模20亿元,并受托管理着中央及北京市两级财政共同出资的小微企业担保代偿补偿专项资金5亿元。每年再担保在本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覆盖率均超过80%,带动了担保机构平均每年5倍的担保放大规模,是全国平均放大倍数的1.66倍。公司还累计为20家担保公司、近400笔代偿项目提供了总计超过4亿元的风险补偿,年平均代偿率控制在1%以内,切实帮助担保机构分散风险。
再担保公司以“搭平台、建机制”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共同为符合政策导向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积极发挥增信、分险、规范、引领作用,搭建并逐步完善了有政府政策引导,有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广泛参与,业务覆盖市区两级,产品涉及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此外,北京再担保还设有信用管理公司、P2P网贷公司、小贷公司和创投基金等,可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性融资服务。(搜狐财经)
吉林
东北再担保、中合担保签署《合作协议》
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再担保”)与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担保”)于2017年6月8日下午13:30时,在吉林长春南湖宾馆举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东北再担保是由国家发改委、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办联合发起,财政部、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全国首家跨区域再担保试点机构。公司于2008年2月在人民大会堂揭牌成立,注册资本金30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吉林省长春市,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设立分公司。公司业务领域涵盖传统银行贷款业务担保和债券、集合票据、工程履约、诉讼保全等非银行贷款业务担保,并在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PPP项目等领域不断进行深入探索和有益尝试。
中合担保成立于2012年7月,注册资本金71.764亿元人民币,是国务院利用外资设立担保公司的试点机构,股东包括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美国摩根大通集团和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银行贷款、债券(包括中小企业集合债)、信托产品、融资租赁、工程履约担保等。
在新一轮振兴东北的政策背景下,东北再担保与中合担保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将会进一步加大对东北区域中小企业融资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切实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推动新一轮东北振兴起到积极作用。未来,双方将在中小企业融资、债券发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互联网金融以及其他业务领域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赢发展。(新浪网)
浙江
浙江省担保集团积极助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为缓解全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浙江省担保集团于2016年3月份注册成立,6月份启动业务,运作一年多来,至2017年6月底,担保业务余额95.55亿元,担保客户数10734户,累计担保金额139.85亿元,累计服务客户数13693户,从数据看业绩,浙江省担保集团融资担保业务经营已然风生水起。
重要的是,成立至今,省担保集团致力加强与各市、县政府、银行和各市、县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对接合作,探索新型政担、银担、政银担合作机制,积极助推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初显成效。(浙江在线)
江西
江西省召开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工作会
2017年6月23日,江西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工作会在南昌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一年多来我省融资担保业改革、发展与监管情况,交流各地经验做法,部署下一步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工作。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许忠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工信委、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南昌中支、江西银监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政府金融办(局)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科室负责人,省再担保公司、省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负责人以及省融资担保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正是融资担保行业的转型关键期、改革攻坚期,挑战与机遇并存。目前融资担保机构经营主要存在资本实力弱、人才队伍弱、公司治理弱、创新能力弱等问题,融资担保业务发展主要存在银行准入难、风险控制难、不良处置难等问题,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主要存在依法难、扶持难、监管难等问题。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国家、省对融资担保高度重视,《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出台,宏观经济形势企稳向好,国家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鼓励地方构建市场化运作融资担保体系等为行业发展带来的重要机遇。
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3号文和赣府厅发52号文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工作主线,突出专注主业、服务实体的工作导向,深化改革,优化政策、强化监管,切实推进融资担保行业转型健康发展。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解决机构布点不足的问题。
二是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原则上每个设区市设立一家融资担保集团。
三是大力推进银担合作,努力提升融资担保增信功能。
四是发挥再担保稳定器作用,真正实现担保风险分担的功能。
五是加快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解决农业领域担保不足的问题。
六是强化监管履好责,切实把防范化解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 政策导向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分享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创业创新便利群众生产生活;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措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助力老有所养;通过《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草案)》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会议通过《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草案)》。草案立足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突出对融资担保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促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和扩大就业;规定了融资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经营规则等,明确了增强其发展能力的支持措施;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职责,严格风险防范。
减持新规“施压”,银行资金延期,资金成本上升
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出台减持新规,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定增限售股解禁后十二个月内,可以通过集中竞价,最多减持所持有的50%股份,但任意连续九十天内,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总股本1%、2%。
而定增项目中,相当部分资金来自银行。如果全部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定增股东的减持周期,将至少延长一年以上。而目前主流的定增产品,期限多为一年半。
按照减持新规,目前定增产品的期限,无法满足监管的减持时间要求。如此一来,产品到期后无法赎回,将面临违约风险。银行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通过协商续期,不会出现违约风险,但银行提供给定增产品的资金,大多来自理财产品,到期后需向投资者兑付,如此一来,银行的资金面、流动性都将面临压力,必须发行新产品用于兑付、充实资金池,预计资金成本将进一步上升。在目前资金面本已趋紧的情况下,减持新规出台后,银行为获得充足流动性,市场资金成本上升将无法回避。(第一财经)
☆ 业务论坛
国资再担保能否唤回银行对民营担保信任?
国资再担保公司能否让民营担保机构再获银行认可,重焕生机?南都记者昨日了解到,广州国资设立的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再担保”)正在做相关尝试。
包括银达担保集团在内的3家担保机构成为广州再担保首批授信担保机构。广州再担保公司董事长崔云培表示,公司的设立,标志着市政府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十条工作措施的顶层架构基本完成。作为一家政策性的再担保机构,广州再担保希望修复民营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脆弱关系,让银行重新认可民营担保机构,服务广州小微企业。
5月23日,银达担保集团获得广州市再担保10亿元授信,成为首批获得广州再担保授信的担保机构之一。目前四大行去民营担保化趋势明显,如果不借助再担保,民营担保公司最终将退出国有银行的合作名单。广州再担保董事长崔云培表示,不少民营担保公司目前在银行处于被封杀状态,广州再担保作为一家政策性的再担保机构,使命在于构建覆盖全广州范围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服务体系。
崔云培对南都记者表示,开业以来,广州再担保积极寻求打开银行渠道,目前与在广州设立分行的所有商业银行进行洽谈,已获7家银行授信,意向授信约180亿元。其中大部分是再担保的额度。同时,已经对包括银达担保 在内的3家担保公司开展准入。
未来哪些民营担保公司有望获得再担保的扶持?崔云培表示,再担保对于担保公司的准入不会按国资还是民营、抑或规模大小,而是有所先后。只要目前仍在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在银行仍有授信,且合作超过亿元的,都有可能获得再担保的支持。在具体推进上,其表示将按照各家机构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节奏推进。“争取今年完成5-8家机构的授信准入。”不过崔云培同时提到,银担合作完全修复还需要时间。尽管有再担保介入,但部分银行对于民营担保公司仍有所顾虑,需要时间和实践来证明,希望广州担保能在再担保的作用下,消除银行对于民营担保的顾虑,重振整个行业。(网易新闻)
试论中小企业担保“撤退”的时机及措施
中小企业成立后经过初创期,即将进入快速成长期,此时必然会进行一定的投资,如采购设备、新建厂房以扩大规模等。自身经营利润不足时要依靠负债投入,债务杠杆就产生了。如果顺利的话, 企业经营规模和业绩能够随着投资迅速提升,覆盖各项成本与费用,那么企业就算顺利通过快速成长期,进入了下一成长期。如果上述过程不顺利,各种风险便接踵而至,这个过程是痛苦的、悲剧 的,然而却是中小企业成长必经之路、必赌之局,无法回避!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为 3-5 年,中小企业经营失败的宿命无法逃避,无论是国有的商业担保公司,还是民营的各类金融机构,都必须在开展业务之前明确建立自己的“撤退”时机与措施。这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他信贷类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舍此则会沦陷进风险之中。
一、中小企业信贷“撤退”的征兆及时机选择
一般而言,信贷“撤退”的决策是依据企业危机的程度而制定的。不同信贷机构业务特征不同,保证措施不同,使得撤退的选择依据也不尽相同。担保公司应该加强保后工作,在保后工作中要回归企业经营本源,分析企业还款能力及其动态变化。在保后管理的过程中,动态监控企业的经营状态,一旦发现风险苗头,应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程度的降低或封闭风险敞口,或防患于未然, 或最大限度止损。常见的风险征兆如下:
(1)投资后产出有限,销售无增长甚至下滑,经营性现金流明显不足;
(2)利润状况长期无改善,明显亏损硬撑,且改善措施明显失效;
(3)利润状况长期无改善,且无较多净资产支撑,或负债持续增加;
(4)权益检验通不过、说不通,有明确迹象表明大额隐性负债;
(5)进行大额集聚性投资,有证据表明投资效果远不及预期;
(6)经营性回款不足以还本,且再融资能力衰竭。
如果从撤退各种渠道上看,撤退就是要充分把握企业能够偿还贷款的有限时机,采取针对性措施。一般而言,最好的撤退时机如下:
(1)发现重大风险线索后,如大额标的被执行案件;
(2)企业有回款,特别是大额应收回款时机;
(3)担保公司信用未破坏之前;
(4)再融资能力释放之前;
(5)债权人挤兑集体爆发之前;
(6)经营性现金流急剧恶化之前;
(7)库存逐渐消化过程;
(8)季节性回款高峰时期。
二、中小企业信贷“撤退”的主要措施
一旦发现风险征兆,决定从在保客户中撤退,务必要考虑采取何 种措施以何种形式撤退。能否尽快撤退。以何种方式撤退要结合具体企业客户实际情况,在能够保全担保公司利益的前提条件下尽可能降低对债务人的伤害。按照撤退时间期限的长短可以分为紧急性撤退和缓和性撤退。紧急性撤退措施通常包括:
(1)利用债务人再融资能力,借新还旧,掌控融资过程;
(2)立即启动法律或紧急催收程序,锁定资产、保全债权;
(3)立即增加抵押、担保措施,封闭信用敞口。
需要强调的是紧急性撤退措施必须迅速且具有一定力度,只有能给债务人带来更大的损失,其才能配合执行。不能仅仅寄希望于 谈判协商来迅速化解风险。通过有力度的行动表明撤退的决心,如果这时企业的危机还没有到走投无路的地步,是可能及时化解风险的。
缓和性撤退措施主要以制定新的还款计划为主,通常包括:
(1)结合债务人融资进度,制定还款计划;
(2)结合债务人应收账款,制定还款计划;
(3)结合债务人风险敞口,制定还款计划;
(4)结合债务人经营状况,制定还款计划。
虽然是缓和性撤退过程,依然强调对还款计划的全过程掌控, 要有必要的针对性措施来保证,一旦企业不按照还款计划执行,将会遭受更大损失。在此要强调的是,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在保前 调研时摸清债务人及反担保保证人相关财产信息,如所有的不动产信息、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反担保保证人的主要账户信息,以便加大撤退时的谈判筹码,增加债务人违约成本。
三、结束语
基于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较短,大部分中小企业终将走向死亡,中小企业担保“撤退”问题必须引高度重视。“精准的撤退” 决定了担保公司是否能够在债务人走向死亡前脱身。由于错误的、 不理性的撤退会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因此在撤退时机判断上必须强 调精准性,既不能因过于谨慎而提倡尽早撤退,又不能贪婪、大意 而错失撤退良机。因而,精准的撤退取决于保后工作中对企业经营 活动的细致监控与缜密分析。做好担保撤退工作,将有助于从根本 上控制担保风险,有助于减少代偿事件的发生。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