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再担保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2017年8月21日,《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3号)正式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学深吃透《条例》内容精神,2017年9月7日,我司组织员工对《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
会上,公司领导对于《条例》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解读,并将《条例》与银监会等七部委2010年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逐条进行对比讲解,指出《条例》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条例》是国家在金融领域出台的重要行政法规,是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根本大法,为融资担保监管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条例》立足发展普惠金融,引导行业回归服务小微、“三农”本源,对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三、《条例》明确政府导向,提出大力推动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四、《条例》压实了地方政府行业监管责任,建立优化监管规则,明确了监管方式,量化处理处罚标准,防范金融风险。五、《条例》完善了融资担保行业经营规则,差异化计量风险,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健康良性发展。
公司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还就如何结合自身工作,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讨论。参会人员表示,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法律红线,助力公司合规运营、稳健发展。陕西再担保也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加强业务创新,继续扩大对三农、中小微企业支持,发挥省级平台优势,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