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 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陕金融发〔2017〕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商政办函〔2018〕32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成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降费让利于企业,尽最大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商洛市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的发展,经商洛担保会议研究,自2019年11月8日起,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及“三农”经济组织的担保费费率再次下调,统一执行年1%的担保费收费标准。
近两年以来,商洛担保已三次下调担保费收费标准,第一次于2017年初,担保费率由2.2%降到2%;第二次于2018年12月,担保费率由2%降到1.5%;这次对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费率再次降至1%。这既是“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具体行动,也是该公司为优化商洛市营商环境、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出台的又一项举措。再次下调担保费率有利于商洛担保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三农”业务覆盖面,助推商洛市小微企业及“三农”经济组织良性发展,为脱贫攻坚和“三个商洛”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内容来源:商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