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321”新型政银担。对于担保机构向省再担保公司备案的,单户担保额不高于1000万元,担保费率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省再担保公司(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的20%部分)、担保机构、银行机构、所在市(县)财政参照4:3:2:1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